一、主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青年联合会、天津市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青年宫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青少年影评协会
四、活动主题
我的青春 我的梦
五、活动时间
5月—10月
六、活动地点
天津青年宫等相关场所
七、参加范围
全国青年电影爱好者
八、活动内容
(一)全国青年微电影征集展播
(二)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三)“我的中国梦 我的2020”街拍展播活动
九、活动具体要求
(一)全国青年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1、时间安排:
5月初—8月20日:活动作品征集、审核,并发布到活动专题网站。
8月底:网络投票。
9月初:专家评审团评审。
9月下旬:在活动官方网站发布最终获奖结果,并进行集中展播。
2、活动征集对象
全国青年拍摄制作的微电影作品、记录片、公益宣传片(包括拍摄幕后花絮)。
3、评审方式
(1)初评:初评由组委会评审小组审查上交作品是否符合本次邀请赛的要求,根据本次邀请赛的作品要求来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将统一上传至官网进行投票评选。
(2)终评:复评采取网络评审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赛剧本将会在本次活动官网展示(http://www.tjqng.com/gyhd/dyj-2/),广大电影爱好者通过网站进行投票,我们将按照网络投票数占40%以及专家评审团占60%的综合成绩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4、作品报送
(1)参加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2)影片完成后需由作者本人上传至优酷视频,并将视频所在的优酷链接添至报名表中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
(3)参赛作者需将参赛影片刻录成DVD光盘,发送至组委会,作者本人需留有备份材料,光盘要标明影片名称、作者、时长、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4)参赛作者必须为参赛影片准备1-3张影片宣传海报或视频精彩截图(JPG格式),文件名格式:《XXX》作品海报—作者名字,并连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5、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参赛者须拥有所提供作品版权或得到授权,作品不得涉及任何版权纠纷。
(2)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时长在20分钟为宜。
(3)作品主题积极向上、青春、健康、阳光,不得有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
(4)作品需有一定的故事情节,有较强的思想性、逻辑性、说服力和感染力,能结合实际,有独立见解,富有创意。
6、技术要求
(1)画面比例:16:9,字幕要求放在画幅下方的黑边位置
(2)制式:PAL
(3)格式:高清格式要求:1080p或720p;标清格式要求1024*576
(4)声音:48KHZ
7、版权说明
(1)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作者享有署名权。
(2)活动组委会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相关各合作网站上。
(3)活动组委会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8、奖项设置
(1)团体奖项:最佳纪录片、最佳故事片、最佳公益宣传片、优秀奖若干。
(2)个人奖项: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音效、最佳美术、最佳男女主角
(3)所有获奖团体或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团体最佳奖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团体优秀奖500元给予现金奖励。
(4)对所有的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5)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2013年全国青年微电影邀请赛报名表
附:
2013年全国青年微电影邀请赛报名表
单位或学校名称 | | |||||||||
社团名称 (可选填) | | |||||||||
剧目名称 | | 时 长 | | |||||||
联 系 人 | |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 |||||||
参赛作品优酷视频链接地址 | | |||||||||
本剧剧组详情 | ||||||||||
导 演 | | 编 剧 | | |||||||
男主演 | | 女主演 | | 美 术 | | |||||
音 效 | | 摄 影 | | 剪 辑 | | |||||
剧目简介:(不超过300字) | ||||||||||
详细剧本(可另附页) | ||||||||||
主管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二)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1、时间安排
5—8月:剧本征集、审核小组进行审核,上传专题网站进行网络投票。
8月底:专家评审团评审。
9月:公布评审结果。
2、活动征集对象
全国青年电影及文学爱好者
3、评审方式
(1)初评:初评由组委会评审小组审查上交作品是否符合本次邀请赛的要求,根据本次邀请赛的作品要求来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将统一上传至官网进行投票评选。
(2)终评:复评采取网络评审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赛剧本将会在本次活动官网展示(http://www.tjqng.com/gyhd/dyj-2/),广大电影爱好者通过网站进行投票,我们将按照网络投票数占40%以及专家评审团占60%的综合成绩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4、作品报送
(1)参加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qng_stfw@126.com。
(2)参赛剧本也可以打印邮寄至组委会,地址:天津青年宫1103社团服务部(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8号),邮编:300041。
5、作品要求
(1)微电影剧本创作方向为剧情片,需紧扣主题但不限题材、类型;故事情节新颖,想法独特,有完整的故事结构。
(2)剧本在故事上具有可看性,拍摄上具备操作性,故事时间长度不超过20分钟。
(3)微电影剧本必须为参赛作者原创作品,不得涉嫌抄袭、剽窃,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一旦提交作品,视为作者在保留署名权的基础上,授权组委会对剧本整理成集并出版发行,在网络上对作品进行宣传以及具有优先购买作品影视拍摄权,入围剧本作者享有对微电影编剧的署名权。
(5)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6、奖项设置
(1)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1000、500、300、200元的现金奖励。
(2)对所有的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3)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微电影剧本征集报名表
附:
微电影剧本征集报名表
单位或学校名称 | | |||||
社团名称 (可选填) | | |||||
剧本名称 | | 时 长 | | |||
作者姓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 |||
剧本简介:(300字以内) | ||||||
详细剧本:(可另附页) | ||||||
(三)“我的中国梦 我的2020”街拍展播活动
1、时间安排
5月—8月中旬:活动作品征集、审核,并发布到专题网站
8月底: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在专题网站进行网络展播
2、活动征集对象
全国青年电影爱好者
3、参与形式及作品要求
(1)参与者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随机采访并录制视频:
A.请介绍一下自己(年龄、工作、爱好等)。
B.2020年中国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翻,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你的2020年的梦想是什么?
C.实现自己梦想需要哪方面的努力(包括个人和国家、社会的)?
D.谈谈个人的梦想和中国梦之间的关系?
(2)视频中除了必须包括以上几个规定的问题外,参与者可根据活动主题自己设计问题进行访问。
(3)采访后的视频需要进行简单的剪辑,作品整体时长在5分钟以内为宜
(4)拍摄器材不限,请尽量保证视频清晰度
(5)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参赛者须拥有所提供作品版权或得到授权,作品不得涉及任何版权纠纷。
(4)作品主题积极向上、青春、健康、阳光,不得有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
4、作品报送
(1)影片完成后需由作者本人上传至优酷视频,并将视频所在的优酷链接添至报名表中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qng_stfw@126.com。
(2)参赛作者需将参赛影片刻录成DVD光盘,发送至组委会,作者本人需留有备份材料,光盘要标明影片名称、作者、时长、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3)参赛作者必须为参赛影片准备2—3张影片宣传海报或视频精彩截图(JPG格式),文件名格式:《XXX》作品海报—作者名字,并连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5、评选方式
(1)初评:初评由组委会评审小组审查上交作品是否符合本次邀请赛的要求,根据本次邀请赛的作品要求来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将统一上传至官网进行投票评选。
(2)终评:复评采取网络评审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赛剧本将会在本次活动官网展示(http://www.tjqng.com/gyhd/dyj-2/),广大电影爱好者通过网站进行投票,我们将按照网络投票数占40%以及专家评审团占60%的综合成绩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6、版权说明
(1)所有视频出现的场景及人物必须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全部与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天津青年宫网站(例如电视台展播),作者享有署名权。
(3)活动组委会有所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将所有作品刊登在相关各合作网站上。
(4)活动组委会享有所有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5)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6)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7、奖励办法
(1)评选出“十佳微访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现金奖励。
(2)对所有的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3)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