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青年微电影邀请赛活动方案

发布者:满荣发布时间:2013-06-05浏览次数:558

 

 

一、主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青年联合会、天津市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青年宫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青少年影评协会

四、活动主题

我的青春  我的梦

五、活动时间

5月—10

六、活动地点

天津青年宫等相关场所

七、参加范围

全国青年电影爱好者

八、活动内容

(一)全国青年微电影征集展播

(二)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三)“我的中国梦  我的2020”街拍展播活动

九、活动具体要求

(一)全国青年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1、时间安排:

5月初—820日:活动作品征集、审核,并发布到活动专题网站。

8月底:网络投票。

9月初:专家评审团评审。

9月下旬:在活动官方网站发布最终获奖结果,并进行集中展播。

2、活动征集对象

全国青年拍摄制作的微电影作品、记录片、公益宣传片(包括拍摄幕后花絮)。

3、评审方式

1)初评:初评由组委会评审小组审查上交作品是否符合本次邀请赛的要求,根据本次邀请赛的作品要求来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将统一上传至官网进行投票评选。

2)终评:复评采取网络评审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赛剧本将会在本次活动官网展示(http://www.tjqng.com/gyhd/dyj-2/),广大电影爱好者通过网站进行投票,我们将按照网络投票数占40%以及专家评审团占60%的综合成绩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4、作品报送

1)参加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2)影片完成后需由作者本人上传至优酷视频,并将视频所在的优酷链接添至报名表中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

3)参赛作者需将参赛影片刻录成DVD光盘,发送至组委会,作者本人需留有备份材料,光盘要标明影片名称、作者、时长、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4)参赛作者必须为参赛影片准备1-3张影片宣传海报或视频精彩截图(JPG格式),文件名格式:《XXX》作品海报—作者名字,并连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5、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参赛者须拥有所提供作品版权或得到授权,作品不得涉及任何版权纠纷。

2)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时长在20分钟为宜。

3)作品主题积极向上、青春、健康、阳光,不得有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

4)作品需有一定的故事情节,有较强的思想性、逻辑性、说服力和感染力,能结合实际,有独立见解,富有创意。

6、技术要求

1)画面比例:16:9,字幕要求放在画幅下方的黑边位置

2)制式:PAL

3)格式:高清格式要求:1080p720p;标清格式要求1024*576

4)声音:48KHZ

7、版权说明

1)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作者享有署名权。

2)活动组委会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相关各合作网站上。

3)活动组委会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8、奖项设置

1)团体奖项:最佳纪录片、最佳故事片、最佳公益宣传片、优秀奖若干。

2)个人奖项: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音效、最佳美术、最佳男女主角

3)所有获奖团体或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团体最佳奖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团体优秀奖500元给予现金奖励。

4)对所有的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5)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2013年全国青年微电影邀请赛报名表


附:

2013年全国青年微电影邀请赛报名表

单位或学校名称

 

社团名称

(可选填)

 

剧目名称

 

时 长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邮 箱

 

参赛作品优酷视频链接地址

 

本剧剧组详情

 

 

 

 

男主演

 

女主演

 

 

 

 

 

 

 

 

 

剧目简介:(不超过300字)

 

详细剧本(可另附页)

 

 

 

 

主管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二)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1、时间安排

58月:剧本征集、审核小组进行审核,上传专题网站进行网络投票。

8月底:专家评审团评审。

9月:公布评审结果。

2、活动征集对象

全国青年电影及文学爱好者

3、评审方式

1)初评:初评由组委会评审小组审查上交作品是否符合本次邀请赛的要求,根据本次邀请赛的作品要求来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将统一上传至官网进行投票评选。

2)终评:复评采取网络评审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赛剧本将会在本次活动官网展示(http://www.tjqng.com/gyhd/dyj-2/),广大电影爱好者通过网站进行投票,我们将按照网络投票数占40%以及专家评审团占60%的综合成绩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4、作品报送

1)参加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qng_stfw@126.com

2)参赛剧本也可以打印邮寄至组委会,地址:天津青年宫1103社团服务部(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8号),邮编:300041

5、作品要求

1)微电影剧本创作方向为剧情片,需紧扣主题但不限题材、类型;故事情节新颖,想法独特,有完整的故事结构。

2)剧本在故事上具有可看性,拍摄上具备操作性,故事时间长度不超过20分钟。

3)微电影剧本必须为参赛作者原创作品,不得涉嫌抄袭、剽窃,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一旦提交作品,视为作者在保留署名权的基础上,授权组委会对剧本整理成集并出版发行,在网络上对作品进行宣传以及具有优先购买作品影视拍摄权,入围剧本作者享有对微电影编剧的署名权。

5)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6、奖项设置

1)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1000500300200元的现金奖励。

2)对所有的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3)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微电影剧本征集报名表


附:

微电影剧本征集报名表

单位或学校名称

 

社团名称

(可选填)

 

剧本名称

 

时 长

 

作者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联系电话

 

邮 箱

 

剧本简介:(300字以内)

 

详细剧本:(可另附页)

             


(三)“我的中国梦  我的2020”街拍展播活动

1、时间安排

5月—8月中旬:活动作品征集、审核,并发布到专题网站

8月底: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在专题网站进行网络展播

2、活动征集对象

全国青年电影爱好者

3、参与形式及作品要求

1)参与者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随机采访并录制视频:

A.请介绍一下自己(年龄、工作、爱好等)。

B2020年中国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翻,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你的2020年的梦想是什么?

C.实现自己梦想需要哪方面的努力(包括个人和国家、社会的)?

D.谈谈个人的梦想和中国梦之间的关系?

2)视频中除了必须包括以上几个规定的问题外,参与者可根据活动主题自己设计问题进行访问。

3)采访后的视频需要进行简单的剪辑,作品整体时长在5分钟以内为宜

4)拍摄器材不限,请尽量保证视频清晰度

5)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参赛者须拥有所提供作品版权或得到授权,作品不得涉及任何版权纠纷。

4)作品主题积极向上、青春、健康、阳光,不得有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

4、作品报送

1)影片完成后需由作者本人上传至优酷视频,并将视频所在的优酷链接添至报名表中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qng_stfw@126.com

2)参赛作者需将参赛影片刻录成DVD光盘,发送至组委会,作者本人需留有备份材料,光盘要标明影片名称、作者、时长、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3)参赛作者必须为参赛影片准备23张影片宣传海报或视频精彩截图(JPG格式),文件名格式:《XXX》作品海报—作者名字,并连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5、评选方式

1)初评:初评由组委会评审小组审查上交作品是否符合本次邀请赛的要求,根据本次邀请赛的作品要求来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将统一上传至官网进行投票评选。

2)终评:复评采取网络评审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赛剧本将会在本次活动官网展示(http://www.tjqng.com/gyhd/dyj-2/),广大电影爱好者通过网站进行投票,我们将按照网络投票数占40%以及专家评审团占60%的综合成绩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6、版权说明

1)所有视频出现的场景及人物必须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全部与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天津青年宫网站(例如电视台展播),作者享有署名权。

3)活动组委会有所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将所有作品刊登在相关各合作网站上。

4)活动组委会享有所有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5)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6)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7、奖励办法

1)评选出“十佳微访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现金奖励。

2)对所有的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3)本次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2013年天津市第二届青年电影节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2013年全国青年微电影邀请赛.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