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物理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满荣发布时间:2019-08-17浏览次数:963

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发字〔201959)的有关规定,我院将启动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工作的对象为我院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持有本人书面承诺书。孤残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家庭、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军烈属或优抚子女应同时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3.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费和住宿费以我校财务处核定的数据为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以天津市规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

4.具体标准参见《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三、认定程序

1.学院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暂行)》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和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并公示。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南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特殊情况也可由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或学院认定工作组直接提名。上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此次认定工作只需提交《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工作由分管辅导员进行安排),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各年级需在93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并上报。

4.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并上报学校。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依据。各项资助政策应优先考虑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所有申请同学均需填写上交纸质版《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有新认定的学生需附本人书面承诺书,孤残学生及“五类”家庭学生同时提供相应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书》要求使用A4白纸打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等详细申请理由;在文末声明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并手写签名和申请时间)一式一份。

3.2019级学生入学初认定(南开祝你起航套餐等级认定)与本次困难生认定不存在连带关系。

 

物理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9817

附件1: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pdf

附件2: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1).doc

附件3: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5:南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参考内容及民主评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