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韩远欣发布时间:2020-09-15浏览次数:1068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发字〔201959)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工作的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孤残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家庭、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军烈属或优抚子女应同时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3.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费和住宿费以我校财务处核定的数据为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以天津市规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

4.具体标准参见《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三、认定程序

1.学院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暂行)》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和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并公示。

2.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由学生本人通过学生资助管理系统i.nankai.edu.cn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需在9月17日下午15:00前登陆系统完成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表格打印网页签字

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

①学宿费填上一学年的金额,新生填0

②成绩如果还没出来,直接写0

3.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纸质版《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系统上申请打印并签字的。(另,所有新认定的学生需附本人书面承诺书,孤残学生及“五类”家庭学生同时提供相应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书》要求使用A4白纸打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等详细申请理由,在文末声明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并手写签名和申请时间)一式一份。提交至三教109室

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①申请表如果内容过多,需要2页,请正反面打印

②“新认定”指上一学年没有认定过经济困难生等级,新生均为新认定

4.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工作由分管辅导员进行安排),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上报学校。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依据。各项资助政策应优先考虑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物理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0915

附件1: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pdf

附件2: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