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天津市“时代记忆杯•天津市首届少数民族大学生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韩远欣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34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的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少数民族大学生带艺就业,引领民族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我校受邀参加天津市举办的“时代记忆杯·天津市首届少数民族大学生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025

二、大赛主题:

传承民族文化、共创美好未来

三、参赛范围:

我校少数民族大学生;

我校相关专业在校生及往届毕业生,没有民族身份要求,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赛

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要求以“实用性、时尚性、创意性、文化性”为设计理念,挖掘、提炼、整合民族文化,融入旅游、时尚、科技等元素,民族符号、文物、文学、音乐、体育均可为创作题材,承载少数民族文化,开发民族文创产品,引领生活美学的各类文创设计作品皆可参赛。

五、作品评选: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专业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各学院上报的设计产品中择优选取并上报大赛组委会。最终由大赛组委会选定9位专家作为评委对文创产品进行专业评选。

六、大赛组委会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0

二等奖(3名) 奖金各5000

三等奖(6名) 奖金各3000

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0

提名奖、最佳组织奖若干,同时将获得由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上述各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作品最终奖项评定数量由大赛组委会视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多出或空缺。

七、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版权未出售,创意独特,含少数民族文化元素,且投稿人应保证其参赛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

2、参赛作品中如使用文化元素、符号,必须注明来源,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设计来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如存在抄袭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的作品,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已获的奖励与荣誉。

4、获奖的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时代记忆(天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示等权利。如参赛作品进入到生产、销售、及二次开发设计等阶段,时代记忆(天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具有优先合作权,与参赛选手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八、参赛者权益:

1、对天津市高校优秀文创人才择优录取,提供实训机会;

2、对优秀的文创团队邀请入驻56个民族非遗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提供创意创业平台;

3、对优秀的文创获奖作品予以发布宣传;

4、对优秀的文创作品进行市场化运作,时代记忆线上平台销售

九、报送格式:

1、需报送设计稿彩色效果图(包括:平面、正立面、侧立面及主要部位构造图等)。

2、作品设计文字说明概要(包括:作品名称、设计理念、产品定位、制作或加工工艺、使用方法等)以及作品背后的故事,字数不少于100字(见附件1)。

3、图片及文字电子文档(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储存格式为TIFJPG),特别欢迎以样品、模型形式参赛。以样品或模型参赛的,在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同时,请寄送样品或模型等实物。

4、以团队方式报名的文创产品,需每一位学生都填写附件1,将所有团队成员附件1打包后以团队名称命名发送。

请将设计作品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和附件1以学院+参赛者姓名命名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mardan@nankai.edu.cn;实物作品寄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402办公室,收件人:麦尔旦,收件电话:18222881919设计、制作、邮寄等相关费用由申报者自行承担。(在校生可以直接送至学活402办公室)

附件1  时代记忆杯”天津市首届少数民族大学生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大赛.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