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辛琦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898

全院本科生: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推荐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六)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受疫情影响或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获得过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三、评审与奖学金发放

设立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两个项目,两者不可兼得。其中,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全市共10,认定为“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每生发放奖学金4000元;海河自强奖学金全市60,每生发放奖学金1000元;其中参与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评审但未当选“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的,认定为“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提名奖。

我校将推荐海河自强奖学金2,其中一人参评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

四、材料提交

  有意向参评的同学,请于11月4日下午18:00前,将《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登记表》(应加入电子版一寸证件照)、学生个人情况介绍(2000字以内)发至nkwulibaoming@163.com,并将贴彩色照片的《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至三教109,学院将选拔择优向学校推荐。


附件2:《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