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届本科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韩远欣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10

全体2023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21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政府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含参军入伍奖学金、中西部基层奖励金)、南开大学年度人物4项奖励中的1项的学生。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

注:其他详细评选要求请参照附件1。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及奖章,通过学校官方平台进行事迹宣传。

、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本次评优由学生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并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wFSvEu9.aspx#

(二)电子材料:

1.优秀毕业生个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将用于各类宣传,请学院把关,提交500KB-1MB大小的原始底版以保证清晰度,照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介绍(第三人称,200字左右,正文后另起一行写清生源高中,包括省份及高中全称,毕业去向,如所就业公司名、深造所赴学校及学位名,word文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此项工作将在毕业论文结果出来之后进行);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421日(周10: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anyx@nankai.edu.cn,邮件以“优毕报名+姓名”命名。


附件1:南发字〔2021〕93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