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朱庆磊发布时间:2025-02-07浏览次数:10

根据市教委、市征兵办《关于推荐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候选人的通知》(津征〔20251号)要求,现开展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9年以来我校从天津市范围内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含现役及在籍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申请条件

(一)政治坚定。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军事过硬。熟练掌握军事技能,在军事训练、军事比武、执行重大任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展现出良好的军事素养和顽强的战斗精神。

(三)品德高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条令条例,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重领导,关爱战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军人形象。

(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先进事迹,能够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积极投身新时代强军事业,示范带动作用发挥较为明显,有一定的表彰奖励荣誉基础,充分体现新时代大学生士兵的奋斗精神和价值追求,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五)其他事项。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申报推荐: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有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其它原因不宜纳入推荐范围的。已获评国家级或市级单位组织发布的相关荣誉称号以及有不适宜宣传等情形的。

三、推荐申报

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12《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申请表》,同时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相关照片(3-5张,高清原图,附照片说明),于202521217:00发送至邮箱zhuqinglei@nankai.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申请+学号+姓名。学院将在符合条件人员中组织推荐,严格把关,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附件:

1.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申请表(现役军人)

附件1: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申请表(现役军人).doc

2.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申请表(退役在校)

附件2:天津市大学生士兵奋斗者申请表(退役在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