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挖掘选树一批具有模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体学生党员(仅限正式党员)。
二、评选内容
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员标兵。
三、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立足岗位,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讲政治、有信念。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讲规矩、有纪律。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无被通报批评、处分等情况,无违规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3.讲道德、有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讲奉献、有作为。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作风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解决师生困难和诉求,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
2024—2025年度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评定细则,各学院分党委组织实施,具体评选程序按照初评、校级评审、宣传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与初评
按照学校要求,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员标兵评选,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于5月17日12:00前,将参评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同学的附件5(以“姓名+优秀党员登记表”命名)、附件6(以“支部名+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zynew163@163.com,邮件以“优秀学生党员报名+支部名”命名。其中,参评学生党员标兵的同学,需于5月18日16:00前提交不超过3分钟的PPT展示视频到该邮箱。
学院分党委根据各党支部推荐意见,组织考评工作,确定本单位优秀学生党员建议名单并公示。
(二)校级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推荐意见,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最终确定我校2024—2025年度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员标兵名单,评审结果将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
评审安排:根据工作实际,优秀学生党员标兵采取汇报展示的方式。参评代表请提前准备好展示材料(个人3分钟,视频、PPT等形式不限)。后续将组建联络群,群内通知各项事宜并抽取评审会顺序签、备案展示材料等。
评审拟定于5月29日下午举行,评审时间场次另行通知。
(三)宣传表彰
通过校内媒体和宣传栏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进行宣传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党员:拟表彰全校10%优秀学生党员(其中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各10人,若最终获评优秀学生党员标兵称号,则不可兼得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学院将按实际党员数量,择优推荐前10%的党员为优秀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分别计算并推荐,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原则上学院将推荐2名学生党员标兵候选人(其中本科生党员和研究生党员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