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物理科学学院2026-2027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发布者:韩远欣发布时间:2026-09-06浏览次数:10

全院本科生: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发字〔2019〕59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26-2027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工作的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认定标准

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费和住宿费以我校财务处核定的数据为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以天津市规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

3.具体标准参见《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申请及认定程序

1.学院要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和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并将员名单公示。

2.申请方式:学生本人9月8日17:00之前通过学生资助管理系统(xgb.nankai.edu.cn/xszz)提出申请,申请完毕后打印手写签字,提交至3教109本年级辅导员处。

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应同时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复印件(仅需证件复印件,请勿开具贫困证明等类似文件)

3.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工作由分管辅导员进行安排),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5天,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如网站填写申请材料打印出来超过一页,请正反面打印;

2.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有申请人姓名,或另提供学生本人与证明材料当事人关系复印件;

3.学宿费填上一学年的金额,新生填0;

4.成绩请参照选课系统的成绩及排名,新生可不填;

  如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

  附件1: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pdf

  附件2: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