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开大学“十三五”素质教育实施纲要》,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2022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估”通知如下。
1.评估时间
2019级、2020级于7月31日前、2021级于10月31日前开展“综合素质评估”工作,各年级具体工作开展由对应辅导员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开展。
2.评估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
3.评估对象
在本年度内需组织2019、2020、2021级本科生(医学院为2018-2021级本科生)完成“综合素质评估”工作,其中2019、2020、和2021级本科生的素质评估为《公能实践》课中的必修内容。2021级本科生使用新指标进行评估,其他年级学生使用原指标进行评估。
4.评估要求
各班在班会开始前,根据学院要求,确定班会时间、地点、人数以及他评委员会成员,在辅导员处进行预约。今年转专业的在转出专业(原专业)参评,去年转专业的同学在转入专业(新专业)参评。、
5.注意事项
参加2021-2022学年度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并合格;2019级、2020级通过“综合素质评估”评选出2021-2022学年度“学生服务奖学金”候选人及物理科学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骨干”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