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3年“综合素质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吴宵宵发布时间:2023-07-22浏览次数:646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开大学“十三五”素质教育实施纲要》,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2023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估时间及方式

    2020级、2021级于920日前、2022级于10月31日前开展“综合素质评估”工作,各年级具体工作开展由对应辅导员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下为主、平台辅助的方式开展评估,其中2022级学生务必在平台上做好记录。

2.评估对象

素质评估为《公能实践》课中的必修内容,在本年度内需组织2020、2021、2022级本科生(医学院为2019-2022级本科生)完成“综合素质评估”工作。

3.评估要求

    各班在班会开始前,根据学院要求,确定班会时间、地点、人数以及他评委员会成员,在辅导员处进行预约。转专业的同学,今年转专业的在转出专业(原专业)参评,去年转专业的同学在转入专业(新专业)参评。

          4.注意事项

参加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并合格;2020级、2021级通过“综合素质评估”评选出2022-2023学年度“学生服务奖学金”候选人及物理科学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骨干”候选人。


附件1:南开大学本科生素质发展辅学相关文件汇编.pdf

 附件2:公能素质发展辅学平台-学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3:物理科学学院“综合素质评估”细则.docx